其一:君主立宪制,就是保留了世袭的君主,但君主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,国家最高权力掌握在议会手中,内阁[政府]由议会产生并对其负责,议会中的多数党的党魁担任内阁首相是政府首脑,议会有权解散政府。代表国家是英国、日本、西班牙、荷兰等。这种制度的形成是当初资本主义革命不彻底造成的,是资产阶级和封建主阶级相互妥协的产物。。《权利法案》的颁布使英国的权力中心发生了转移,议会取代国王成为国家权力的中心,这就是资产阶级的代议制度,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也逐步形成了。
国共和制又称民主共和制:第一,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;国家元首要经过选举产生,并不得终身任职,由参众两院选出,任期7年可连任;可任命部长和一切军政要员;有缔结条约权和赦免权;有解散众议院的权力,但必须得到参议院同意。第二,总统有解散众议院的权力,但必须得到参议院同意。第三,立法权属于参众两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。众议权力大于参议院,地位优于参议院。众议议员由普选产生,参议院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,由于众议院由普选产生,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但众议院提出并通过的法案,要受到总统和参议院的控制。议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法律和监督政府。为此,宪法赋予议会两院重大的、传统的职权,包括立法权、财政权和监督权等多种权力。但是它的民主性也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,比如:众议院议员的普选,选民实际上是受到财产资格和在法国居住时期的限制。